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伊政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伊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伊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解决了教育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到位、教育质量不高、教师工资偏低等历史性问题,提前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上台阶、五年打翻身仗”的目标,为“十二五”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教育现状

  1、学校设置。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4所,其中小学107所,初中50所,普通高中19所,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15所,高等职业院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共有幼儿园191所,其中公办园8所,民办园183所。

  2、教师队伍。全市共有教职工11282人,专任教师8730人,其中小学教职工4810人,专任教师3848人;初中教职工3354人,专任教师2783人;普通高中教职工1543人,专任教师1157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83人,专任教师35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65人,专任教师53人;大中专院校教职工1027人,专任教师537人。

  3、在校学生。全市在校学生总计116421人,其中小学48159人,初中29698人,普通高中23437人,职业高中4642人,大专院校2482人,中专学校5253人,技工学校2552人,特殊教育学校198人。幼儿园在园儿童6665人。

  (二)取得的成绩

  1、学校布局稳步调整。“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局针对生源逐年减少的实际,大力整合教育资源,循序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全市98%的农村、林场(所)学校撤并到乡镇或局址所在地,满足了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民办幼儿园由316所调整到183所,小学由253所调整到107所,初中由83所调整到50所,各县(市)、区、局职业高中由19所调整到8所。

  2、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添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求。市县(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新建、维修、改造校舍(园)34万平方米,其中消除D级危房5万平方米、C级危房3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投资1.5亿元为中小学添置远程教育、新老“三室”设备和音体美器材,学校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校容校貌有了较大改观。51所中小学被评定为省级标准化合格学校,7所中小学被评定为省级标准化先进学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