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程序强化议事办事责任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通知
(伊政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三年来,市政府及其下属相关部门在规范办公程序、强化议事办事责任、推进执行力提高上,想了很多办法,制发了《市政府(林管局)政务工作规则》、《会议及公文办理工作规则》、《工作协调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做了很多实际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发现,在办文上还存在不走正常登记传递程序、逆行直报领导个人、需办件拟办意见不够明确、领导批示落实缺乏有效跟踪等许多不规范现象;在议事上还存在对议题事先不深入研究、不充分沟通协商,提报议题部门急提急报,上会讨论中相关部门一言不发,决策执行中发生矛盾互不相让、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许多不负责的问题;在办事上还有落实不及时不实在、督查不到位等许多执行不力的地方。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办公程序,强化议事办事责任,提高政府的执行力。
一、市政府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按规则、程序处理政务,严格执行阅签公文、议事、办事等政务规则和制度,带头指导督查市政府各项决定、决策落实。
二、市政府办公室及其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文运行管理,切实提高公文运行效率,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优势,加大公文的网上运行量。
(一)对接收公文,要本着谁接收、谁处理、谁跟踪,文件原路去原路回,统一通道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不同公文运行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1、红头的正式文件、函件及上级和外埠发来的主送市政府(林管局)的白头函件、接待通知等,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接收,并负责登记处理及跟踪督办和反馈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直至办结归档。常务秘书室和战线秘书接到此类公文要转送或责成报件人直送文电科进行登记处理。
2、主送市政府(林管局)领导个人的红头函件(正式文件不允许主送领导个人)和下级上报的汇报、建议、意见等白头件(包括信访件、拟上会讨论件)以及外来散件,报送市长的,由常务秘书室接收登记并进行传递处理、跟踪督办与反馈;报送副市长(副管局长)的,由对应战线秘书负责接收登记并进行传递处理、跟踪督办与反馈。文电科接收此类公文,要转送常务秘书室或相应战线秘书进行登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