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四)食品生产环节整顿
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和重点区域整治机制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源头治理,查制度,抓落实,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生产,保障食品安全。二是突出重点,扩大覆盖面。认真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计划,重点做好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处置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督促企业推行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强化企业从原辅料入厂验收、添加剂使用到成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四是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办法,全面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帮助扶持守法经营的小作坊,促使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五是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容易制假食品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等食品为重点,严密监控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品种和生产企业状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注行为。加强对行业“潜规则”问题调查,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监测,实施跟踪抽查。六是严把进口食品安全关。对进口食品的供货商或代理商、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
牵头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巩固和规范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一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二是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户等源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在农村地区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三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奶粉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以非食品添加剂充当食品添加剂的经销行为。四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对消费者投诉及举报比较多和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重点加强抽样监测,及时发布质量监测通报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