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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201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大通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大通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1〕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核心,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地方政府总责意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增加重点产品抽查抽检力度和频次,严把各环节食品安全关口。彻查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杜绝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100%;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开展餐饮单位后厨及餐饮具消毒规范管理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定点屠宰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5%以上水平。

  二、专项整治内容

  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摊贩和小餐饮等为重点整治规范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农兽药超标为重点整治内容。突出抓好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地沟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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