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7号)精神,设立县政府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县政府综合性和重要专题性文稿,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以上政府领导,国家、省、市机关各部门领导,各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考察、参观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负责搜集、筛选、传递、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的信息;围绕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跟踪搜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六)负责县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准确传达、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办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八)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网站集群应用、维护监管与业务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