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幼儿园基本建设目标:到2013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32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9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5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180所,使公办园总数达到400所以上。公办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0%。
--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目标:到2013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师队伍。全市幼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以上,专业达标率达到93%以上。
--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目标:到2013年,全市60%的幼儿园达到《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规定的“良好”标准,15%的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园标准,全市8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幼儿园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到2013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建立比较完善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二)年度目标。
2011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14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3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3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80所,公办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40%,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2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9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3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1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50所,公办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45%,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3%,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013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9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3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1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50所,公办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难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作为推动大庆教育科学发展的紧迫任务,作为建设小康民生的重大工程,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国家规定配建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的小区规划一律不予审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和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编制、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人社、物价、公安、法制、安监、卫生、民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以大力发展公办园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一是新建改建农村公办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每个县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三年内新建农村公办园59所,其中四县52所,市区乡镇7所。同时,利用现有村小学富余校舍及教育资源整合后的闲置校舍,三年内改建村级公办园180所。二是新建城市公办园。根据城市规划布局,三年内新建城市公办园31所,其中新建小区配套公办园26所,建成小区配建公办园5所。三是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对现有政府所属公办园,逐步进行维修改造,条件允许的,适当扩大规模。同时,支持石油石化大企业对现有公办园进行维修改造。三年内,全市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50所。四是整顿小区配套幼儿园。对“十一五”期间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规范整顿,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收回使用权,用于举办幼儿园;对建成未使用的,抓紧筹建,尽快开班;对未按要求建设的,要查清原因,督促尽快开工建设。五是规范发展民办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提升现有在册民办园,开展无证园分类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园40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