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各县区、各单位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在保证政令畅通和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县区和单位应急值守缺岗、脱岗和信息迟报、漏报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高效运转和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的重要前提。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始终畅通无阻,为积极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创造条件。
二、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重要岗位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充实值班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不允许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应急值守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认真执行向市政府直报突发事件信息制度。
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政府要按照《双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流程》的有关要求,首先向市政府直接报告事件信息。各单位在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以便属地政府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切实做好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工作。
1.报告范围。各县区、各单位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及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