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帮助我市解决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的函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帮助我市解决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的函
(双政函〔2011〕3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我市在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得到贵厅就业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11年,我市将着力落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及全民创业活动,就业资金需求将大幅度增加,主要因素有:
  一、计划开发35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以缓解日益增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全年需补贴资金646万元。
  二、成立集税费减免政策服务、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为一体的双鸭山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需投入资金900万元,其中市财政可自筹300万元,资金缺口600万元。
  三、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工作平台网络建设,需投入资金300万元。
  2011年,我市市本级计划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3299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2181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20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183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80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200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30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53万元。如果2011年省拨资金参照上年8626万元测算,加上2010年底结余56万元,可用资金为8682万元,难以支撑全年13299万元的支出计划,尚有资金缺口4617万元。为确保2011年我市各项就业政策的有效落实及就业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恳请贵厅给予大力支持,帮助我市解决缺口就业资金4617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