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防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政〔2010〕61号)
200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防灾减灾为宗旨,服务农业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我县防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工作效益不断提高,发挥了防雹工作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期间,涌现出了一批防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西山炮点等2个炮点“防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马生录等5名同志“防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县的防雹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全县各乡镇防雹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防雹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作用,为全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大通县2009年度防雹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