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播电视村村通:县广播电视局配套实施,当年实施。
6、塔尔镇东庄村:
(1)人畜饮水工程:县水务局负责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2)村庄绿化:县林业局负责列入2011年新村绿化。
(3)文化体育:县社会发展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4)广播电视村村通:县广播电视局配套实施,当年实施。
(二)民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农村“三集中”建设农户每户按1.92万元补助。
2、兰新铁路拆迁户每户按1.92万元补助。
3、广惠寺涉及拆迁农户每户按3万元补助。
六、资金来源及用途
该实施方案总投资4132.136万元。
1、资金来源:总投资4132.136万元,其中,市“三集中”建设配套资金235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383.636万元,民政危房改造资金1032.12万元,群众自筹2481.38万元。
2、资金用途:征地331亩(不可利用土地约29亩),资金548.636万元,建房3315万元,供电218.5万元。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农村“三集中”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三级组织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县农村“三集中”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海(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承庆(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锦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生元(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童子文(县监察局局长)
李含财(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浙青(县财政局局长)
陈明才(县民政局局长)
于新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福云(县水务局局长)
白海青(县交通局局长)
马文义(县农牧局局长)
马永珍(县林业局局长)
汪成功(县卫生局局长)
鲍首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鲍洪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鲍洪财(县审计局局长)
聂文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