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户住宅建设:集中庭院建设,每户按规划建成砖混结构(砖木结构)45-60平方米的住房3-5间(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高建设标准),配套修建农户大门和围墙,共需资金942.5万元(145户×6.5万元/户)。其中,民政集中搬迁危房改造补贴278.4万元,群众自筹664.1万元。
(3)人畜饮水工程:县水务局负责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4)供电工程:新建10KV高压线路0.4公里,导线采用JKLGYJ-10-70㎜架空绝缘线,新架S9-M-80KVA配电变压器1台,配电箱1台,新建380/220伏低压线路2.1公里,电表及表箱145套,共需资金63.5万元。
(5)道路建设:县交通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6)卫生厕所:县卫生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7)沼汽池建设:县农牧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8)村庄绿化:县林业局负责列入2011年新村绿化。
(9)文化体育:县社会发展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10)广播电视村村通:县广播电视局配套实施,当年实施。
4、长宁镇韩家山村:
(1)征用土地12亩,每亩征地补偿费2.123万元(含青苗补偿费每亩0.04万元),共需资金25.476万元。
(2)农户住宅建设:每户按规划建成砖混结构(砖木结构)45-60平方米的住房3-5间(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高建设标准),配套修建农户大门和围墙,共需资金416万元(64户×6.5万元/户)。其中,民政集中搬迁危房改造补贴122.88万元,群众自筹293.12万元。
(3)人畜饮水工程:县水务局负责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4)供电工程:新建380/220伏低压线路1.5公里,电表及表箱64套,共需资金30万元。
(5)道路建设:县交通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6)卫生厕所:县卫生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7)沼汽池建设:县农牧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8)村庄绿化:县林业局负责列入2011年新村绿化。
(9)文化体育:县社会发展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10)广播电视村村通:县广播电视局配套实施,当年实施。
5、青林乡毛合湾村:
(1)人畜饮水工程:县水务局负责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2)村庄绿化:县林业局负责列入2011年新村绿化。
(3)文化体育:县社会发展局配套实施,当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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