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宁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大政〔2010〕143号)
长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大长政字[2010]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宁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较多,在研究和处理问题时,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正确妥善处理。在林权改革过程中,要保证社会稳定,密切注意林区新动向,对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要坚决予以防止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