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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县乡村旅游接待点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经过积极培育、扶持,打造若干个特色和规模不等的乡村旅游接待村,发展壮大一批乡村旅游接待点,形成标准化的星级服务体系,带动农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实行分级和归口管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乡村旅游接待点的行业指导和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服务管理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乡村旅游接待点的旅游服务管理工作。成立大通县旅游联合执法大队,由旅游、卫生、物价、文化、城管、安监、林业、农牧、交通、消防、水务、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组成。每季度以及重大节庆活动之前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乡(镇) 要加大对“乡村旅游接待点”的宣传、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对本地区乡村旅游接待点的管理。对道路改造、餐厅卫生标准、厕所布设等方面进行整体布局,强化旅游服务功能,改善旅游接待设施。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旅游城镇、景区景点脏、乱、差的现象,营造整洁的旅游环境。后子河餐饮城在外观装饰的基础上,要引导鼓励餐饮城经营户对家庭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将餐厅、后厨、卫生间进行全面整治,营造干净卫生的旅游接待点接待环境;增设游客参与性活动设施。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青海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各乡村旅游接待点经营服务场地应具备基本接待服务设施和条件,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项目,实行规范管理,实施依法治旅。星级评定委员会,每年对全县所有乡村旅游接待点进行星级评定和挂牌、摘牌,力争把全县乡村旅游接待点全部纳入星级管理,提高业主经营的主观能动性。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制度,设立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游客投诉。

  3、切实规范乡村旅游接待点经营管理。由旅游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完善旅游接待点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严格把关经营的土地使用、食品、居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基本条件,实行经营年检制。

  4、着力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农家乐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以后子河清真餐饮城为重点,加强从业人员旅游知识、规范服务、烹饪技术以及本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档次和文化品位,从而提升游客满意度,打造后子河清真餐饮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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