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大政〔2011〕39号)
2010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求实奋进,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长宁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等8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海军等12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国土资源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开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大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2010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8个)
长宁镇人民政府
桥头镇人民政府
塔尔镇人民政府
新庄镇人民政府
宝库乡人民政府
青林乡人民政府
县公安局
县国土资源局
二、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工作者(12人)
马福贵 塔尔镇党委书记
李海军 长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拜旭英 新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成贵 石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持位 桥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国祥 塔尔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国兴 朔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童德林 宝库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华家俊 县恒兴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所长
张生明 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