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监管,消除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建立台帐,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企业为主、行业主管、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特别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完善责任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现场管理。要逐个项目建立台帐,明确参与建设项目各方的责任领导和监管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实时记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实现对重点建设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二)严格监管,督促建设项目参与单位严格依法办事。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备案。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施工许可,督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质监部门针对建筑施工中的大型作业机械,要严格审查,认真检测,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三)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各种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建设、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建筑施工报件等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已经开工的要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有关职能部门要把监管纳入对项目的服务之中,深入建设项目现场联合办公,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纠正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地进行严格检查,尤其要重点检查塔吊、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职工宿舍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施工现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要加强对深基础开挖施工的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方案和安全措施。 二要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三要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四要加强对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及拉接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拉接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五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围墙、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对透水漏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等情况,确保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