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关于平抑市场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超市、商场、医药商店检查组:由经济和商务局牵头,发改、财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抽调专人,对全县各大超市、商场、医药商店的日用类、衣着类、医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以奖代补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建筑材料市场检查组:由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牵头,发改、工商、市场管理主体抽调专人,对各建材批发零售市场及商户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市场经营户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平抑市场物价的政策措施,提高思想认识,服从大局,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秋序,保持价格稳定。
  督察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对平抑物价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检查工作组的考核,并落实到人。
  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广播电视局抽调专人组成,加强对国家、省、市、县政府平抑物价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报道,积极宣传成效,正确引导舆论。
  (二)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从4月11日起开展工作,包点、包摊、包片、包面,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将每日监督检查等有关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县平抑市场物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
  2、建立价格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县政府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半月召开一次评估会,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研究判断价格形势,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国家、省、市政府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
  4、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细节,形成合力,确保平抑市场物价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大通县平抑市场物价各工作组抽调人员安排

组 别

组长

成 员

集贸市场联合检查组

火学文

发展和改革局1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

城关镇1人

桥头镇1人

各市场管理主体人员1人

粮油及蔬菜市场检查组

刘连生

农牧和扶贫开发局1人

财政局1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

交通局1人

有关乡镇各1人

超市、商场、医药商店

检查组

朱永辉

经济和商务局1人

发展和改革局1人

财政局1人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

建筑材料市场检查组

马德晓

发展和改革局1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

各市场管理主体人员1人

督察组

李禄业

县委组织部1人

县监察局1人

宣传组

孙 静

县委宣传部1人

县广播电视局1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