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政〔201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防汛应急预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实事求是的预先制定方案和明确对策,为防汛减灾和抢险救灾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
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宁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大通县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包括河流洪水、暴雨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地震、洪水、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在有效利用现有防洪工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二章 概 况
2.1 自然地理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介于东经100°51′至101°56′、北纬36°43′至37°23′之间,海拔2280-4622米。大通县三面环山,中部为盆地,西北最长95公里,东南最宽85公里,县境内山峦重叠,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
大通县属大陆性气候,冬长夏短,春秋相连,四季不分明,时空分配不均,冰冻期长,无霜期短,霜冻、冰雹、春旱、秋涝等气象灾害较多。
大通县河流属湟水支流北川水系,主要有北川河、宝库河、黑林河、东峡河,均发源于大坂山,每年汛期,局部强降雨极易引发洪水,且水量骤增,水势汹涌,洪峰猛而快。随着黑泉水库的建成,对县域汛期洪水的调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县域内北川河、东峡河、居住在各沟道内的乡、村,仍为我县防汛工作的重点。
2.2 社会经济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居住着汉、回、土、藏、蒙古、撒拉等23个民族,共4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非农业人口10.3万人。总耕地面积69万亩。近几年大通县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崭新阶段。
2.3 洪涝风险分析
大通县山高沟多,地形陡、水流急。洪水多集中在每年的6、7、8、9月,县域内有北川河、黑林河、东峡河、桦林河、宝库河,以北川河的洪水威胁最大,全县共有大小沟道一百四十多条,历时短、强度大的强暴雨极易引起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特点是: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度大;坡陡沟深,洪水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主要集中在汛期;范围集中,灾后恢复困难。
2.4 重点防护对象
2.4.1北川河:宝库河与黑林河汇合处至桥头镇新建防洪堤起始处河段,北川河橡胶坝工程。
2.4.2东峡河:向化乡流水口至北川河汇合处河段及两岸农田、林地。
2.4.3桦林河:桦林乡峡口至朔北永丰河段及两岸农田、林地。
2.4.4黑林河:多林镇哈州至宝库河汇合处河段及两岸农田、林地。
2.4.5城镇地下排水管网、老爷山、牦牛山周边居民区,桥头镇黑刺滩河道及河沿岸居民区,227国道元树尔排洪涵洞、大煤洞排洪涵洞、小煤洞排洪暗管、水洞浪排洪涵洞、下甘排洪涵洞。
2.4.6通往各乡(镇)、村的道路、桥梁、桥涵。
2.4.7驻县各厂矿的厂区、生活区。
2.4.8水库、涝池、水塘、淤地坝、渠道、生活水源地(井)、防洪水利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