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铜署办发〔2010〕51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
按照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为了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熊德威(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
雷文蓉(副专员)
副组长:李明刚(行署常务副秘书长)
张祖和(行署副秘书长)
刘泽木(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夏 虹(地区卫生局局长)
王 瑰(地区财政局局长)
彭远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马仲星(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 梅(地区编委办副主任)
苏 静(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启光(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严天朝(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安儒江(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礼泽(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达天(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胜芬(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田 艳(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黄永章(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鸣放(地区法制办副主任)
张 清(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俊(地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 彪(地区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邓粤江(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王贵勇(地区工会副主任)
何 兵(地区军分区后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苏静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胜芬、雷礼泽、黄永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属于常设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掉。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委和行署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投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