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调整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调整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忠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之峰 副市长
李明山 副市长
何志勇 副市长
成 员:付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
李德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立伟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黄宝浩 市环保局局长
董维志 市物价局局长
张戈栋 市规划局局长
孙柏文 细河区区长
范继臣 阜新供电公司总经理
耿敬东 市工商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细河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柏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细河区副区长赵江和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化民担任。
二、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