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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
  2011年4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印发《阜新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签订“创卫”责任状,全面启动整体推进“创卫”工作。
  2011年,争取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检,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奠定基础。确保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10项申报基本条件,即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鼠、蚊、蝇、蟑螂密度四项达标,制定本市爱国卫生管理规范性文件,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2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程度的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012年,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2013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力争通过省级评审。
  (三)迎接国家考核阶段(2014年1月至12月)
  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再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新高潮。力争全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暗访,并根据国家暗访意见进行整改,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和考核评审,获得国家级卫生城市命名。全面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成立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爱卫会、住建委副市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各承担创建任务的委办局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各区政府、部门要强化创卫责任,实行创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创卫目标,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创卫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奖优罚劣。
  (三)加大投入,夯实创卫基础。重点解决好主次干路、街巷路、给排水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道路清扫车、垃圾压缩车、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好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市场摊区、“五小”行业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建设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卫生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新闻媒体要设置专栏,大力宣传创卫目的、意义、内容,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及公共卫生、预防疾病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贯穿始终。各区政府、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方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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