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整合资源。农村困难群众危改项目与扶贫整村推进、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相结合,并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工程募集补助资金。捐助活动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单位组织捐助活动中单位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原则上各单位包括乡镇捐款不少于2000元,各大小工程以工程投资总额2%的比列捐款,同时整合慈善、红十字会资金。
(七)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施,以“最贫困、最危险”为基本条件严格确定改造对象,一是对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户等经济上最困难的群体要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二是必须是危房。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绝对不能搞普惠制。在对象的确定上“四类”对象比例务必占改造总户数的80%以上,优抚对象由民政局确定。特别是对2009年,2010年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的村中,未能拿出足够自筹资金的农户,以及在今年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的村中拿不出自筹资金的“四类”对象,要纳入今年实施改造范围,决不能因拿不出自筹资金而放弃帮扶。在补助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的同时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帮扶责任单位和帮扶内容,保证把最困难的对象安排进去并盖得起来,以保证不偏离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改造方式要体现地域风情和民族特色,农房改造要与节能炕、节能灶推广和普及相结合,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房要功能合理,居住舒适、环保,造型美观、大方。
(八)付款方式。危房改造资金由民政局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局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到民政专户,民政局会同乡镇政府负责按建房工程进度拨付建房补助资金。采用分期付款办法,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具体操作过程中,危房改造工程正式动工并完成地基工程后拨付部分工程款,工程完工正式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每次向农户付款要编制付款花名册,要求由领款人签字,要定期向群众公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监管到位,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用好用足,并加强监督管理。
(九)规范管理、健全档案。危房改造工作要注意收集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资料要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乡一柜。确定对象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政局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和基本数据,根据2009年、2010年危房改造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好的方法,健好档案。必须健全上级部门下达的危房改造各类文件,全面落实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减免相关税费、限制建材价格等各种优惠政策,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进度管理、资金管理等办法。与各乡镇签订的协议书、实施方案,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图纸、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培训的资料等;乡镇政府要健全各村的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各村的平面图、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与各村危房改造户签订的协议书、危房改造登记审批表、危房改造对象危改前后的房子照片、有关房子投资情况明细等资料以及危房改造台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上级部门下发的所有危房改造规范性文件资料,做到专柜保存。村一级必须有危房改造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保存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有关程序、过程、会议记录、公开次数、对象姓名、日期、参加人员、确定对象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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