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6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财政局(简称州财政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州国税局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财政局。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完善州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建立健全州和县(乡)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由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预算体系。统一收支政策,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和透明度。
(五)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性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六)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州和县、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七)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障等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州财税的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州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州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州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