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族教育科
承担和指导、协调全州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负责全州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双语教学、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培训以及民族团结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异地藏汉双语初中教学工作;综合协调省《行动计划》和州《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承担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绵阳民族中学相关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州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七)德育科
统筹管理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建设和学校稳定工作;指导实施中小学德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指导、协调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协调局关工委工作;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全州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与预防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工作。
(八)师资培训科(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州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的发展布局及结构调整;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州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工作和指导普通话推广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承担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学校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综合协调全州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拟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评估、考核及总结表彰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负责全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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