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7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州人口计生委),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四)加强组织实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我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等“三项制度”民生工程的职责,帮扶计划生育特困户。
(五)加强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六)加强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具体政策规定,推动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民生工程“三项制度”,帮扶计划生育特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