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导、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州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管理全州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八)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管理全州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发展态势,拟定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州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十)管理、协调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工作。
(十一)管理全州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本辖区内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二)拟订全州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十三)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全州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十五)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文化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州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草拟文化艺术、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政策及法规、规章、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及标准;规划、指导国家和省、州级重点文化、文物设施建设和维修;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直属单位文化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政务协调、督办、目标管理及文电、会务、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阿坝文化”门户网站的审核和对外发布;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州直文化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局机关的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