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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7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文化局(简称州文化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阿坝州文化局挂阿坝州新闻出版局(简称州新闻出版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职责划入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职责及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职责划给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将州广电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州文化局。

  (五)增加协调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六)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七)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州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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