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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州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为州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地方病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检查、考评,组织创建卫生城镇、乡村和无烟单位,指导农村改厕。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阿坝州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州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州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州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州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州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州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州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州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三)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州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州安监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州卫生局和州安监局按照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由州卫生局会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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