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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农村卫生管理科

  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负责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项目、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和乡村医生注册。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七)医政科教与医疗服务监管科

  制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实施行业和质量监管。负责采供血机构监管和无偿献血。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评审,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城镇医疗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协调医疗急救。组织实施基本医药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制定科研规划,推广新技术。组织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制定和组织实施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专业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干部保健并组织实施。调协处理医疗纠纷。负责执业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从业人员执业注册。负责医德医风教育。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行政审批与卫生监督科

  制订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卫生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感染监督。负责重大卫生行政处罚。组织开展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卫生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拟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中藏羌医科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及中、藏羌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标准,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拟定中藏羌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藏医、羌医药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中藏羌医药的理论、医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负责中藏羌医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组织开展中藏羌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组织实施中藏羌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科研项目。负责民族医药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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