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财务审计科
制定和组织执行全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卫生经济政策。落实卫生服务收费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卫生统计、卫生项目和药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购。负责卫生事业经费预、决算和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卫生扶贫项目建设和利用国外贷款工作;依法审计监督卫生事业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的任期责任审计工作。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拟定全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政策;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管理及实施,拟订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三)卫生法制与人事科
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政策和标准,拟定宏观卫生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制订卫生系统普法规划,负责卫生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重大卫生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
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研究并制定全州卫生人才规划、政策及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负责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承办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规划、意见、预案、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医疗、疾病防控力量,开展急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实施。
(五)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科
制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制定全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两纲”目标妇幼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和专业人员培训、进修。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贯彻,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及妇女、儿童疾病的监测与防治。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