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8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统计局(简称州统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全州各县、州直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州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州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县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州统计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