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七)根据州委授权,负责州属企业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和管理。
(八)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各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国资委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委机关的信访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和稳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产权监管与投资规划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和重大政策制订的协调工作。
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方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和债权损失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