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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8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州国资委),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州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州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工作职责划入州国资委。

  (二)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三)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四)加强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工作,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州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阿坝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代表州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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