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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彩票和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州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跨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办全州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全州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人事科(社会工作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一)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州发展老龄事业、产业的政策意见、建议。负责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承办相关会议的组织实施和会务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工作的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阿坝州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3名;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州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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