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
(十)拟订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全州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贯彻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州民政信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州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登记和管理监督等相关法规;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前置审查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违法组织,取缔非法组织。负责州本级民间组织年检、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州性跨县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审批,办理本级社会组织变更事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