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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

  (十)拟订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全州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贯彻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州民政信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州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登记和管理监督等相关法规;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前置审查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违法组织,取缔非法组织。负责州本级民间组织年检、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州性跨县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审批,办理本级社会组织变更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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