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8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旅游局(简称州旅游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取消对旅游集团和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加强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管理的职责。
(五)加强对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联合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州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旅游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州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四)制定全州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阿坝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五)负责全州旅行社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
(六)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四、五星级饭店和初评工作;负责我州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