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拟定农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开展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进出口初审、农药登记、植物检疫等工作。
(九)农机装备科
负责农机化系统行业经济活动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县及县以下的农机制造及经营网点、农机维修网点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农机化系统的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组织、指导,技改项目立项、争取资金的协调、农机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农机维修的行业管理、农机产(商)品的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标准化工作和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的鉴定申报工作,协助指导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全州农机科研、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引进、推广工作;负责全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申报、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拖拉机驾驶培训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州机电提灌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及有关办法;制订全州机电提灌设备、设施维修、技改计划及质量验收;负责提出全州机电提灌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农机提灌服务组织建设及机电提灌站、蓄水抗旱,收集、报告机电提灌抗旱救灾信息。
(十)农机化发展安全监管科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农业机械化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机耕道路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协调农机跨区作业;收集发布农机化相关信息;贯彻实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指导农机安全生产,承担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道路外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经济系列和全州林业(园艺类)、农业工程、科技局(农业技术专业、中药材种植类)职称的评聘及管理;组织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农业系统干部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提出农业行业劳动工资和特殊津贴标准的建议;负责并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伤残优抚、社会保险等工作;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局直属学会和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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