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7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畜牧兽医局(简称州畜牧兽医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畜牧兽医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州畜牧兽医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畜牧生产、兽医兽药、饲料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畜牧兽医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畜牧兽医行业结构布局调整,扶持龙头企业,推进畜牧兽医产业化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和科技推广。
(三)负责全州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草拟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畜种、草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
(四)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兽药饲料生产技术服务;负责草原资源管理、利用、保护和建设工作;负责牧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牧草种子和牧草栽培等技术服务。
(五)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开展产业发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六)管理国家、省和州扶持畜牧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组织畜牧兽医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畜牧业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兽医学会工作。
(八)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