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监督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重大隐患的监控管理、普查登记工作,对公共安全隐患进行综合跟踪管理和督办;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州政府的授权,负责较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风险抵押金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产品、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及安全评价工作; 负责组织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的全州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州专家库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生产经营安全条件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牵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二、三级加油站经营许可证以及乙种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延期、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许可证的核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许可、试生产(运行)备案和竣工验收许可。
负责授权范围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延期、变更等事项的复审;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许可和竣工验收许可。按照省安监局的授权,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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