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8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州安全监管局),挂阿坝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州安办)牌子,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州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州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