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绿化造林科(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州种苗、造林、营林、管护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管护的检查验收;拟订我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州林业防沙治沙和荒漠化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科
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定全州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下达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林地征用、占用、林地开发工作;监督、指导林地调查、定级、登记、发放林权证和林地估价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执法,协调督促并参与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偷拉盗运等林业案件;负责木材检查站业务管理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组织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我州的实施,制定和组织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进出口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指导协调查处出售、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案件;负责全州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湿地保护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日常工作。
(六)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制订全州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地森林防扑火和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措施及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化建设;掌握全州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担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制订全州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林业系统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提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州级林业资金,承担林业资金的审计,开展林业审计调查;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监管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统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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