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7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林业局(简称州林业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推进林业产业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全州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荒漠化(沙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职责。
(五)加强林业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家、省未出台天然林保护项目单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前,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州属森工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自我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沙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州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州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