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医疗器械检测和技术审评认证机构的业务;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备案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定期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和药品质量公告;组织开展评价性质量抽查检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六)药品安全监管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
负责全州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含藏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含藏药)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器械;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注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现场检查工作。
(七)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备案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定期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和药品质量公告;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建设;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查处药品流通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八)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和考试。
(九)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计划并适时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对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快检、不合格药品的业务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