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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九)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执业药师审查报批工作。

  (十)指导县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和统计、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和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和贯彻食品药品管理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复核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局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依法办理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工作;利用窗口负责为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三)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管理规范,监督国家有关标准的执行,制订本州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并向社会发布相关相信;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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