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6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水务局(简称州水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四)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配套的适合州情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州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水产发展目标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拟定节约用水政策,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和贯彻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土保持论证制度;指导全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建设项目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