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阿坝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州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贯彻执行省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川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及人员调配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及管理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含招聘国(境)外非专家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及人员调配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综合管理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订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州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科
负责拟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完善和实施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审核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人员相关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十四)医疗与生育保险科
负责统筹拟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以及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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