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州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拟订并实施公务员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和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八)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州实施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见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完善和实施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日常登记具体办法;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和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等制度;承担州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九)公务员考录奖惩科
完善全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制度;组织实施全州机关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负责州级机关公务员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及各县公务员年度考核指导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州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州直部门全州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事项;承担州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奖励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完善和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惩戒、辞职辞退等制度,审核报请州政府批准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