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6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阿坝州公务员局(简称州公务员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州人事局、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将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职责划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五)将技工学校评估工作交社会中介组织。
(六)承担省外国专家局下放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八)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九)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责,逐步完善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一)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