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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平价商店建设覆盖城乡工作方案的通知


  ㈥ 注重品牌效应。在通过供销社系统推进我市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利用在我市人民群众中公信度较高的“明湖”等相关品牌提高平价商店的可信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起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稳价惠民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按照平价商店建设覆盖城乡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优惠政策、规范管理、资金扶持等方面保障平价商店建设。

  ㈠ 加强组织领导。茂 名市成立平价商店建设覆盖城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元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高鹏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物价局、发改局、经信局、监察 局、财政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农业局、粮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销社、市场物业管理处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 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朱振球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物价局严仕玲副局长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各县(市、区)由当 地政府牵头相应成立平价商店建设覆盖城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㈡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物 价部门牵头建立规范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补贴、运营、考核的管理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价格调节基金对平价商店的具体补贴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会同 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各平价商店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明码标价、经营台账等制度;牵头组织对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考 核工作,对规划场所、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通报;

  财政部门负责配合物价部门制定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三项建设”的具体补贴方案,组织划拨相关补贴资金;

  经 信部门负责动员辖区内其他社会连锁超市,积极参与平价商店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引导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生产基地对接;推进与平价商店对接的冷 库建设,保障平价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推进在农贸市场设立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开设平价直销门店;

  农 业部门负责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平价直销门店;推进蔬菜大棚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加强平价农副产品质量检测,督促平价商店 按规定建立质量检测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确保平价商店所经营平价农副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实施平价农副产品标识包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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