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О一一年六月十日
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
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73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为使我市新农保工作与全省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全省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㈠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村居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分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工作目标。
㈡ 工作思路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省《工作方案》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第一步,优先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中老年农村居民参保,三年覆盖率达到70%以上;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周岁至44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
2、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投入机制,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确保财政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做好新农保配套资金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
3、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安全、便利和高效。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成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县(市、区)、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纵横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