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摸底阶段。1-4月,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基本数据。
2.宣传发动阶段。5月,召开全市新农保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进程,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参保缴费阶段。6月,全面开展参保缴费工作。7月1日前完成适龄农村居民100%参保。
4.规范管理阶段。7-12月,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推进力度
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新农保工作列入重点民生项目,将新型农保参保覆盖率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级政府要把新农保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评。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县区、乡镇(街)、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指标,保证新型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新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理顺新型农保管理体制。要按照统筹城乡原则,统一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规范、统一管理标准,统一操作流程,建立一个以市级管理为主导,县级管理为主体,乡级管理为依托,村级管理为基础的上下贯通的精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整套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要加强同金融部门的合作,实现新农保的保费收缴和待遇发放的社会化;要进一步强化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登记、参保、缴费、发放的一条龙服务,用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3.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市新型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的新型农保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领导、经办能力建设、参保缴费情况、待遇发放情况和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工作进度。要按照2011年度市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期完成征缴任务的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各地也要层层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新型农保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