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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1.调查摸底阶段。1-4月,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基本数据。

  2.宣传发动阶段。5月,召开全市新农保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进程,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参保缴费阶段。6月,全面开展参保缴费工作。7月1日前完成适龄农村居民100%参保。

  4.规范管理阶段。7-12月,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推进力度

  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新农保工作列入重点民生项目,将新型农保参保覆盖率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级政府要把新农保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评。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县区、乡镇(街)、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指标,保证新型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新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理顺新型农保管理体制。要按照统筹城乡原则,统一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规范、统一管理标准,统一操作流程,建立一个以市级管理为主导,县级管理为主体,乡级管理为依托,村级管理为基础的上下贯通的精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整套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要加强同金融部门的合作,实现新农保的保费收缴和待遇发放的社会化;要进一步强化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登记、参保、缴费、发放的一条龙服务,用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3.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市新型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的新型农保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领导、经办能力建设、参保缴费情况、待遇发放情况和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工作进度。要按照2011年度市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期完成征缴任务的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各地也要层层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新型农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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